一、業務簡述
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是指銀行與客戶簽訂人民幣對外幣的期權合約,客戶以支付期權費的方式,擁有在期權合約到期日,按約定的執行價格向銀行購買或出售約定數量美元的權利的業務。
二、特色優勢
1、人民幣對外匯期權屬于基礎匯率衍生工具,交易結構簡單清晰,易于理解。
2、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規避和套期保值工具,具有風險有限而收益無限的特點,能夠幫助客戶規避匯率波動風險造成的損失,還保留了可從有利的匯率波動中獲取利益的機會。
3、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經營需求設定人民幣對外匯期權執行價格,通過固定交易成本的套期保值交易把外匯風險的最大損失額度控制在期權費用之內。
4、客戶買入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是買入一個在將來結匯或售匯的權利,不需要占用授信或繳納保證金。
三、適用對象
在客戶簽訂進出口合同,確定未來收付匯的幣種、期限、金額等交易要素時,即可申請辦理此項服務。
四、開辦條件
辦理人民幣外匯對期權業務需符合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五、開通流程
客戶與工商銀行事先簽訂相關協議書,并提交交易委托,根據工商銀行的報價,繳納期權費后達成交易,交易到期時,客戶可選擇是否與工商銀行進行資金交割。
六、注意事項
1、按照外匯管理規定可辦理即期結售匯的外匯收支,均可辦理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
2、按照外匯管理規定,人民幣對外匯期權類型限于普通歐式期權。
3、人民幣對外匯期權到期日后3個工作日為客戶辦理交割的寬限期,寬限期內辦理的交割視同履約交割。申請寬限期的交易需按照遠期結售匯標準繳納保證金、占用授信或落實其他低風險擔保措施。
4、客戶如因基礎商業合同發生變更而導致外匯收支的現金流部分消失,客戶應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及承諾書并經工行審核確認后,工行可為客戶的期權合約本金辦理部分行權。
5、到期前,當客戶基礎商業合同發生變更而導致外匯收支現金流變化時,可申請對人民幣對外匯期權進行反向平倉。客戶應逐筆填寫指定委托書,并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及承諾書,經工行審核確認后,可對已買入的期權進行相應金額的反向平倉。
七、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