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業務簡述 (一)委托貸款業務是指中國工商銀行接受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資金,受托銀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中國工商銀行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二) 業務品種及功能 1、按幣種可分為人民幣委托貸款和外幣委托貸款; 2、可以通過柜臺辦理,或通過網上銀行辦理; 3、可以辦理委托人和借款人在異地的委托貸款業務; 4、可以作為集團公司資金歸集和現金管理的手段。 企業間可以通過委托貸款方式進行融資,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委托貸款方式合法的進行集團內部資金調撥,實現母公司對子公司賬戶限額管理達到降低資金使用成本、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時受托行還可以代委托人辦理以下事項: 1、代為監督貸款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 2、代為監督借款人、保證人的生產經營情況; 3、代為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質押物和權利憑證; 4、協助委托人收回貸款本息; 5、代扣代繳利息稅; 6、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項。 (三) 業務特點 中國工商銀行的委托貸款業務具有管理規范、方式靈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費合理的特點。
二、 適用對象 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三、 開通流程 1、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貸款申請。 2、受理銀行審查委托資金來源、借款用途、還款來源等。 3、委托人與我行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外幣委托貸款則需根據委托資金來源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4、委托人確定貸款對象后,委托人、銀行、借款人三方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的,銀行與借款人簽訂擔保合同。 5、委托人簽發《委托貸款通知書》,銀行在委托資金到位后發放貸款。 6、委托貸款后期管理。銀行可以協助委托方監督管理委托貸款,協助收回貸款本息。
四、 開辦條件 1、辦理委貸業務時委托人需向銀行提供如下申請資料: (1)委托人身份證明(政府部門提供單位公函,工商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年檢證明,個人提供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2)委托人預留的印鑒和有權簽字樣本。 (3)提供委托資金來源自主支配的證明。 (4)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2、辦理委貸業務時借款人需向銀行提供如下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明(工商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年檢證明,事業法人提供事業法人登記證、營業執照和年檢證明)。 (2)貸款卡。 (3)會計報表。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費稅標準 根據我行有關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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