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并購基金業務是客戶在并購過程中,通過募集資金以基金形式開展的并購交易業務,可向并購基金發起方提供組建顧問服務、項目推薦、資金募集和并購后管理(退出)顧問服務的全流程、全方位投資銀行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并購需求,但無法獨立完成并購、需要借助合作伙伴力量和資源的并購發起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收購資產或產業整合過程中并購基金需求;其它有并購需求的企業實體或專業投資機構。
三、開辦條件
申請開辦的客戶,應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四、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收購兼并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五、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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