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同業代付業務,是指工商銀行與境內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基于跨境貿易結算業務開展的,一方作為代付行,接受另一方(委托方)委托向企業客戶付款,委托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及相關費用的資金融通業務。 同業代付業務按照委托關系分為兩類:一類是境內其他金融機構作為委托方,指定工商銀行(受托方)作為代付行;另一類是工商銀行作為委托方,指定境內其他商業銀行(受托方)作為代付行。目前我行僅開展作為受托方的同業代付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備外匯業務經營資質、我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其企業客戶具有跨境貿易結算融資需求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三、功能特點 1. 同業代付業務需基于真實貿易背景,不得為委托方辦理無貿易背景的同業代付業務。 2. 融資期限在1年(含)以內。同業代付業務限期最長不超過1年,業務到期后不得展期。 3. 工商銀行代付資金相應款項直接支付給符合貿易合同約定用途的受益人賬戶,并不將資金拆給委托方后由委托方“自付”。 4. 同業代付沒有全國統一的交易網絡,工商銀行與委托方通過線下簽訂書面業務協議約定具體交易要素、權利和義務。 5. 同業代付業務采取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計息方式,有利于委托方現金流管理與資金規劃。
四、工行優勢 1. 工商銀行具有強大的外幣資金實力和集約化的資金營運體系,同業報價具有一定的優勢。 2. 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遍布全球各地,自身擁有強大且發達的清算網絡,可為委托方提供高效優質的資金清算服務。 3. 工商銀行具有經驗豐富的交易團隊,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五、產品價格 同業代付業務交易價格包括同業代付利率和同業代付業務手續費率。工商銀行根據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外部利率定價標準及工行《服務價目表》等,綜合考慮市場行情、資金供求、客戶資信及工行資金成本、流動性等因素基礎上由工商銀行與委托方確定交易價格。同業代付業務計息基準由雙方按照市場慣例確定,計息期為實際代付天數;付息頻率原則上采用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六、服務渠道和時間 委托方可在工商銀行營業時間內,聯系當地分行或總行金融市場部了解和辦理業務。 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工商銀行營業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操作指南 1. 委托方向工商銀行申請辦理同業代付業務,與工商銀行簽署《同業代付業務協議》,建立業務關系。 2. 委托方根據其客戶貿易融資實際需求,與工商銀行溝通、確定具體交易金額、期限及價格等要素后,向工商銀行發送授權償付報文和《同業代付交易申請單》。 3. 工商銀行針對交易期限、額度、客戶資質等情況進行業務綜合審查。審查通過的,工商銀行向委托方提供《同業代付交易確認單》、發送付匯確認報文,將資金匯至委托方指定的符合貿易合同約定用途的受益人賬戶中。 4. 到期日,委托方償還工商銀行融資本息及其他費用。
八、風險提示 同業代付業務面臨包括政策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匯率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利率水平受宏觀經濟政策、貨幣市場運行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客戶應充分認識到此項業務可能涉及的風險,并做好流動性管理工作。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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